(五)积极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继续做好“货比三家”等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政府在保供稳价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市场预期。
二、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六)稳步推进电价改革。落实国家电价调整及价格改革政策,对实施阶梯电价进行调研;正式核定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建设收费标准;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落实省物价局关于推进销售电价改革,简化电价分类有关政策。
(七)落实油气价格改革方案。根据国家和省物价局有关要求,积极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及时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措施;认真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
(八)继续深化水价改革。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进行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陕价价发〔2011〕176号)精神,2012年,我市水价改革按照居民用水价格暂不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1.07元的原则,在推行分类水价改革的同时,提高自备井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做好测算阶梯水价的相关工作。
(九)继续做好供热价格管理。继续加强对集中供热价格监管工作,在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做好居民住宅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备案工作;配合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做好煤炭价格上涨与供热企业补贴以及供热质量与政府补贴挂钩的相关配套工作。
(十)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一是针对城市骨架拉大和新区建设,做好新开通公交线路的票价核定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修改完善的相关工作;三是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对我市公路客运价格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完善客运价格机制;四是做好专用执法停车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交通价格秩序的监管力度,促进我市城市交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对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研,适时疏导燃料成本增支矛盾。
(十一)推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一是落实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行为;二是落实游览参观点目录管理制度和价格调整座谈会、听证会制度,做好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调整工作;三是认真执行临演临展临赛门票价格备案制度,做好备案工作。
(十二)推进环境价格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物价局关于排污费及垃圾收费改革的有关政策;二是围绕市政府节能、节水、环保等中心任务做好相关配合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