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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2012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西安市2012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市十二届党代会和全国、全省物价局长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继续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
  (一)保障农产品生产和价格稳定。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及市政府有关强农、惠农的价格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加强种子、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监管,积极探索农副产品保供稳价新模式;密切关注粮、油、肉、菜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依法采取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生猪和猪肉价格调控,认真落实《陕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提高生猪调控预案实施的灵活性、前瞻性,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
  (二)降低流通成本费用。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指导区县做好超市进场费和集贸市场摊位费市场调研,合理制定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规范收费行为;依据中、省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
  (三)完善价格调控手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的有关规定,按时统计上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并积极开展价格形势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市场,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健全价格应急机制,提高针对不同类型价格异动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四)提升价格调节资金使用效能。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统计通报制度,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节资金征收、管理及使用等工作;支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搞好我市蔬菜大棚、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促进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继续运用价格调节资金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促进价格改革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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