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查机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查论证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初审、协商、论证、审议和公布等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制。加强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把关,确保新增审批事项与已有事项相互衔接,避免出现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审批部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机制,深入排查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提出监督制约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严厉惩处行政审批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设立、实施行政审批,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河北省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和邯郸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投诉受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和充实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任务职责,切实做到机构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主要工作任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搞好工作衔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进程。牵头负责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协调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市政府各部门要对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做出安排,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的上下衔接,防止管理脱节。各县(市、区)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中要注意与市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工作相协调,搞好工作衔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