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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8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1639号设立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吉中银报〔2011〕37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1639号(长春市浙商担保有限公司一楼)设立1家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自助银行内设存取款一体机4台,自助终端1台。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交延期申请。自助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开业的,此批准设立文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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