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威胁对象
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主要是居民、房屋、公路及过往车辆、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市地质灾害共威胁到村庄76个,房屋20380间,13350人,道路12.5公里。其中,邯郸县6个村庄,1340间房屋,960人,公路0.5公里;武安市15个村庄,1080间房屋,700人,公路3.8公里;磁县14个村庄,6450间房屋,3900人;涉县26个村庄,4510间房屋,2890人,公路4.9公里;峰峰矿区15个村庄,7000间房屋,4900人,公路3.3公里。
四、重点防范期
我市为半干旱半湿润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般春季干旱,夏季多雨。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65.2mm,其中汛期(6-9月)四个月的降雨量为428.3mm,占全年降雨量的75%,而且主要集中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因此每年6月-9月份应作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五、防治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邯郸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县(市、区)政府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后,纳入当地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及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等内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应急响应,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应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