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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主城区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市直部门任务表

序号

市直部门

整治工作任务

6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制定主城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维修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主城区道路维修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依据《邯郸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主城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维修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物料运输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7

市园林局

组织制定主城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依据《邯郸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主城区单位、居民区内裸露泥地绿化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8

市水利局

组织制定主城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主城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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