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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邯郸市主城区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计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标准及扣分分值

得分

1

施工工地围挡设置

(20分)

施工工地围挡100%按标准设置,计20分。

施工工地未全部设置围挡的扣10分。围挡未按照标准高度设置的扣10分。

2

施工工地物料覆盖、清运

(20分)

施工工地物料100%覆盖并及时清运,计20分。

发现施工工地有一处物料未覆盖或有一处物料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扣完为止。

3

施工工地道路硬化

(20分)

施工工地内道路100%硬化,计20分。

施工工地内发现一条未硬化道路5扣分,扣完为止。

4

施工工地洒水抑尘作业

(10分)

施工工地100%实施洒水抑尘作业,计10分。

发现施工工地未按要求实施洒水抑尘作业的扣10分。

5

出施工工地车辆

车轮冲洗

(10分)

出施工工地车辆车轮100%冲洗,计10分。

发现一辆出施工工地车辆车轮未冲洗的扣2分,扣完为止。

6

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车辆

封闭运输

(10分)

施工工地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车辆100%封闭运输,计10分。

发现一辆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车辆未封闭运输的扣2分,扣完为止。

7

施工工地暂不使用土地绿化

   (10分)

施工工地暂不使用土地100%绿化,计10分。

发现施工工地有一处暂不使用土地未按要求绿化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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