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69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开业的请示》(吉中银报〔2011〕4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开业。
二、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人民币信用卡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销基金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营业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2555号(天富家园20号楼101室)。
四、核准李春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持《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