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和本方案为依据;
《规范》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传发图件数据。4月30日前,向各地传发国土资源部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传发前,各地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
(二)省级组织警示约谈。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卫片数据,用省内“约谈”计算方法核算出各地违法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比例,进行全省排名,将比例超过全省平均值50%的列入约谈范围,并对排名靠前的县级政府进行约谈。
(三)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至6月,各地根据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核查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按照要求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