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贸市场的管理。按照城市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法规,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集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划线定位、凭证经营、明码标价,严格出摊占道和场外交易。配备配齐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污物(水)处置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面开展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六)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的整治。坚持“主要街道管严、小街道管活”的原则,对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要严格管理;对城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违规饲养动物(犬、畜、禽等)等现象,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对“五小”经营单位(小饮食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厅)的管理。加强对早市、夜市和烧烤摊点的管理,特别是三亚湾绿地和海滩的管理。做好摊点设置规划,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采取堵疏相结合的方法,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
(七)违规搭建和建筑材料市场的整治管理。对私搭乱建,要及时发现并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实行强制拆除,对未经批准正在建设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停工,并查封、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并依法予以管理。要科学合理规划建筑材料市场,加强管理,市区力争做到无水泥、石灰等销售店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八)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管理责任制,实行“单位内部每日小扫除、周五大扫除”制度。科学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到每个责任区域要在现场设置单位名称标示牌,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范围和责任期限。要加大“门前三包”卫生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数量充足、责任心强、敢于碰硬的卫生监督处罚队伍,对乱扔乱吐、乱堆乱放、乱挂乱吊等“六乱”行为、不落实“门前三包”的、门前车辆乱停放、违章运输渣土余泥等卫生乱象严格处罚,为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九)强化除“四害”工作。牢固树立除“四害”可持续发展的防制策略,坚持以绿色、环保、低碳的防制原则,坚持贯彻“以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和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持效管理。要有专管人员,专管制度和完善防范等措施,确保除“四害”工作达到规定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工作职责,切实防止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要因地制宜,实行城市管理、卫生监督等权限“重心下移”,主要街道的绿化、保洁、整治由职能部门负责,背街小巷的保洁、路面维护、斑马线、花草、树木等以及房屋出租、改制企业,早晚餐点、渣土淤泥、“三不管”地带、占道经营等的卫生监督和处罚权包干和下放到各属地社区,实行责、权、财、物一体化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区镇辖区户外广告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由区镇负责审批和管理,强化街道社区、区镇力量,充分调动社区、区镇管理卫生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好市、区“两张皮”问题,不断探索完善强化、扩权模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建立环境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成立环境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卫生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两区六镇、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亚市工商局等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各应急队伍负责处理辖区内或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突发乱象,如力量不足的可报市应急办统一调配力量处理。建立市爱卫会成员工作例会制度,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定期研究解决全市卫生工作问题。各区镇要建立月卫生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本区镇卫生工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