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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细则》等三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广泛深入开展平安三亚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以2010年到2012年为一个周期,拓宽创建覆盖面,提高创建质量,平安景区创建覆盖面达98%以上,实现平安创建的目标和要求。
  (二)工作措施
  1.创建平安旅游。由市旅游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各区、镇、国营农场等单位配合。
  重点抓好河东区、河西区、海棠湾、田独、凤凰、天涯、崖城等旅游资源集中地区的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创新思路,全面动员,确保率先实现平安旅游创建目标。其他地区要确定本地区平安建设的试点单位,大力开展平安景点、平安区镇、平安农场、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建设活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好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驻镇人民检察室、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和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和工商联等各方面力量,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开展涉及旅游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早、主动、全面、彻底地排查,及时、妥善地处置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好因旅游行业经营管理引发的各类矛盾和涉外纠纷、涉外案件,努力做到不让小苗头酿成大问题、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不让一般性矛盾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健全公共危机应对处置机制,坚持以说服、教育、疏导、劝阻、感化为主和慎用警力、警械、强制措施的原则,依法坚决果断稳妥地处置各种因旅游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总要求,贯彻落实《三亚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年规划(2007年一2012年)》,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建立健全以防为基础,以控为手段,以打为保障的打防控一体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2.创建平安口岸、平安交通、“海上平安”。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三亚海关、三亚海事局、三亚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边防支队、三亚边防检查站、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公安分局、港务公安分局、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三亚车站等单位配合。
  以沿海地区为重点,开展“海上平安陆上抓,海陆并治创平安”活动,统筹兼顾打击、整治、管理、宣传、教育、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效防范、控制、化解海事渔事纠纷,积极构建平安海域。以机场、港口出入口岸、铁路及沿线周边、高速公路及沿线周边为重点,开展以治安环境、旅游运输车辆运营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创建活动。
  四、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建立治安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由市综治办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单位配合。
  从2010年起,将国际旅游岛建设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同步检查验收。将国际旅游岛建设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各级党政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治实绩考核档案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和选拔任用。严格执行《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暂行规定》(琼办发〔2009〕23号),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制规定的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和程序,对责任人,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同时,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建立一批旅游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治安环境综合整治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局之年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的重大行动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治安环境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按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制订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次治安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治安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这次综合整治行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
  (二)坚持以人为本。这次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始终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当前,要深入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适时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到问题较集中的地方下访,与有关部门配合联访,尤其要深入到人民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诉求,消除群众的不满情绪和矛盾隐患。及时发现有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苗头、集体上访的组织者、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出现有组织地对抗和过激行为,特别对工商分流人员上访问题、阻挠重点项目建设问题等,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处置的同时,防止被敌对势力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依法查处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进行检查控制,及时发现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力争取缔一批违法出租屋,查获一批黄、赌、毒、案件,收缴一批非法危险物品,破获一批治安、刑事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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