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质灾害治理。
1.2009年地质灾害治理情况。
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消除了近期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
(1)赤江中学边坡崩塌治理。铁山港区兴港镇赤江中学边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到学校师生及过往行人的安全。在市国土局和港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投入治理资金15万元,使赤江中学边坡崩塌得到彻底的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了师生及群众安全。
(2)合浦县地质灾害治理情况。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2009年,合浦县政府先后拨出5.89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先后治理了曲樟乡井山村、坡和角村,公馆镇茅斜角村、雷公田村4处地质灾害隐患,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3)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和治理。合浦县闸口中学、曲樟中学及铁山港区营盘卫生院三处地质灾害隐患经专业部门勘查,确定其成因均为人为因素。据此,市国土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了责任认定,并责成责任人限期治理。现三处地质灾害隐患均得到妥善的治理,消除了隐患,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010年地质灾害治理重点。
(1)涠洲岛南湾街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南湾街一带陡崖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是我市威胁群众生命财产最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地质灾害,共造成28人死亡。近年来,以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为主,各级政府先后投入110余万元进行治理,成效显著,近年没有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南湾街陡崖上方坡面存在大面积的松散层,存在滑坡的潜在威胁,治理难度大。因此,消除南湾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最彻底的办法就是搬迁避让,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搬迁方案,筹集资金,完成南湾街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2)曲樟乡南城村委榄树下村边坡崩塌治理。合浦县曲樟乡南城村委榄树下村边坡崩塌威胁到坡下居民的安全,治理难度大,搬迁较易,经费约2万元。合浦县人民政府必须在年内组织完成受威胁的2户(15人)村民的搬迁。
(3)闸口镇银坑村委大茅坪村边坡崩塌治理。合浦县闸口镇银坑村委大茅坪村边坡崩塌威胁到坡下16人的安全。该处地质灾害治理难度不大,宜采用砌挡土墙的方式实施工程治理,治理费用约5万元。合浦县人民政府必须在年内完成该处地质灾害治理。
(4)常乐镇西城村委黄竹角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黄竹角村不稳定斜坡威胁到黄竹角村4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处斜坡治理难度和费用巨大,宜搬迁避让。初步估算搬迁经费约50万元。合浦县人民政府应尽快制定搬迁避让方案,筹集治理资金,完成黄竹村村民搬迁避让工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的建立。
对于本市分布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的监测,各县(区)应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结合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存在的不稳定高陡斜坡(人工高陡边坡),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人,落实监测措施。
(1)灾害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原则上由受益人(单位)负责。发现临灾前兆,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
(2)村组级监测(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负责该村组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参与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布临灾预报,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
(3)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该乡镇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和初步分析,参与对突发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乡镇主要领导负责,领导和协助村级组织进行临灾安全转移。
(4)县(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该县(区)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负责本县(区)的群测群防的指导和管理,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实现与市级对接;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及时向有关乡镇、村和矿山等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县(区)级监测网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至少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台风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
监测资料上报: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当设立值班电话,及时收集各监测点情况。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各监测点观测资料,对出现异常的灾害点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时进行预报。目前我市是利用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今后要逐步建立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负责,将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工作;乡(镇)、村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乡(镇)、村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县(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三)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
1.速报范围。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2.速报时限。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应速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