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北海市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下半年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和渔船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渔业用油油价补贴落实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北海市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玉玉 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监支队支队长
黄庆锐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松山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委书记
石 坚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调研员
欧永志 市财政局农税处主任
陈振华 合浦县副县长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黄庭军 银海区副区长
罗 鹏 铁山港区副区长
办公室主任由庞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庆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单位、部门抽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渔业用油油价财政补贴的日常工作。
二、油价补助原则
(一)程序公开透明。补助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应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企业和个人兑付,坚持张榜公示制度。
(二)责任落实。油价补助落实工作由市长、县(区)长负总责,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把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益对象。
(三)资金落实。补助资金控制在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额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测算并核定的补助用油量核发用油补助。
三、油价补助范围、对象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