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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等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由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按照《北海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组织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各类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北海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通过多种传播途径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性途径及共用注射器吸毒成为我市艾滋病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控制艾滋病进一步蔓延、扩散,减缓艾滋病向其他高危人群、一般人群扩散的速度,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和吸毒传播。
  (二)具体目标。
  1.实现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卖淫嫖娼现象明显遏制。
  2.新发现吸毒人员明显减少,戒断巩固3年以上人员逐年增加,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3.毒品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无毒县”成果得到巩固,“无毒县”、“无毒社区”数量逐年增加。
  4.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禁毒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警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
  5.有效的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吸毒人群。
  6.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500人(包括500人 )的县区和乡镇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150人(包括150人)的乡镇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延伸服务点。
  7.美沙酮维持治疗开诊时间一年以内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0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到65%以上;开诊时间1-2年之间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15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到65%以上。开诊时间二年以上的门诊,在治人数不低于200人,治疗年保持率达65%以上。
  8.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150人但尚未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县区或吸毒人员登记在册超过50人的乡镇须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降低吸毒人员共用注射器吸毒的比例;注射吸毒人群共用针具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三、组织管理
  由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
  (一)牵头部门。市、县区公安(分)局。
  (二)联合实施部门和机构。市、县区公安(分)局所属治安、禁毒、监管机构;市、县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协助部门。市、县区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人口计生委、劳动社保局、旅游局。
  (四)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
  (1)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的支持性政策。
  (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做好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监督检查工作,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工作。
  (3)负责对警察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减少毒品危害的培训,在开展社会毒品预防教育和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全市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每季度对关押的吸毒人员进行毒品减低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培训。
  (4)把美沙酮维持治疗纳入社区戒毒工作管理,并作为社区戒毒工作的考核指标;负责维护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对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但没有经过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备案。
  (5)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与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转介机制,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转介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或备案;社区戒毒中心统一管理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病人,建立相关档案,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2.卫生部门。
  (l)组织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同伴教育等干预工作,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负责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人员行医资格、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审核认定和有关业务培训,监督、指导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3)负责在美沙酮维持治疗措施覆盖不到的县区、乡镇提供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4)开展娱乐场所性服务人群、吸毒人群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监测,推广使用安全套,采取减低危害措施,对性病诊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负责安全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质量监管,支持和组织在药店中开展安全套营销。
  (2)负责药品配置质量、药品安全运输、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4.司法部门。
  (1)将美沙酮维持治疗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宣传教育内容。
  (2)为吸毒并感染艾滋病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3) 对解押的吸毒人员提出转介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美沙酮维持治疗建议。
  5.人口计生部门。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
  (2)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在娱乐场所、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免费发放点或销售点;在必要的地方安装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售卖安全套。
  6.广电部门。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作为常规的公益宣传内容。
  7.劳动社保部门。
  (1)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指导及工作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2)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人员及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8.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酒店落实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公安治安部门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大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开展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并设置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各级公安机关在职治安警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使有效干预措施覆盖辖区内的所有公共娱乐场所。
  (二)公安禁毒部门组织开展社会预防毒品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全市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26"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警察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对该工程实施能力的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要求,配合严打整治和禁毒专项整治斗争,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结合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和打击零星贩毒活动,积极开展“无毒社区”、“无毒乡镇”、“无毒县”创建工作;做好“无毒县”巩固工作;抓好毒品重灾地区整治工作。
  (三)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支持开展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于新入组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给予30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尿吗啡检测阳性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应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附近一公里范围内将服药人员带离尿检,以免影响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正常业务。支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地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有关人员在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四)促进吸毒人员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提高治疗保持率。公安部门每个季度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现场指导,掌握社区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情况和社会帮教落实情况;在社区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倡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参与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指派专人与本社区的吸毒人员建立联系,掌握本辖区吸毒人员以及美沙酮服药人员动向,督促、提醒其按时服药、配合尿检等,有效地减少偷吸和脱失;公安部门查获到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应责令其到社区戒毒,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同时责令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参加治疗,并纳入社区戒毒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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