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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等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北发〔2010〕12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北政发〔2010〕34号)以及我市与自治区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责任状》,扎实推进为期5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在对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细化、深化的基础上,参照自治区标准,制定了《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源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北海市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等10项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这10项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综合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在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面上看,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尤为薄弱。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制和防范艾滋病的能力,遏制艾滋病在北海的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一)总目标。面向全社会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艾滋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5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攻坚工程,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对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农村居民达80%以上,流动人口达8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98%以上,校外青少年达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达95%以上。
  三、组织管理
  (一)由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建委、交通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北海海关、北海机场管理集团、广西沿海铁路集团北海火车站、红十字会、北海日报社、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配合,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履行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责任。同时由艾滋病防治、公共卫生、人口学、社会学和健康促进、宣传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全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各级政府和各县区相关部门参照市级做法,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防艾宣传教育工程年度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策略与措施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优势与力量,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六进”(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娱乐场所、进村入户)和“六有”(报刊有报道、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路边有广告、墙上有标语)。各部门对本级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负有艾滋病知识培训教育职能,并在部门内努力营造艾滋病宣传支持性环境。
  (一) 北海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和农村的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预防控制艾滋病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区各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着力抓好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参与研究制定北海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委党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将预防控制艾滋病策略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
  (四)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并指导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与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促进、远离毒品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等活动相结合,认真持久地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并将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
  1.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讲座或将其内容纳入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
  2.做好在我市的外国留学生和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3.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4.负责组织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的校医和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
  5.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的图
书馆、阅览室要备有一定数量的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读物;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内容要定期更新。
  (五)公安部门要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和禁毒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所辖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所、拘留所、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的警察和医务人员以及治安、禁毒、刑侦、监管等干警岗位培训内容,在收押人员和社会管教人员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与宣传、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娱乐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及安全套推广使用等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
  (六)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有关艾滋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艾滋病感染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协助自治区司法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区直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教育内容。协助对区直强制隔离戒毒、监狱等羁押场所的监管警察和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的岗位培训中纳入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卫生部门要给予技术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给予密切配合。
  1.协助对强制隔离戒毒、监狱等羁押场所的监管警察和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的岗位培训中纳入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在工作场所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
  2.协助对上述羁押场所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在监管场所开展防治艾滋病培训或讲座。每个禁毒大队和监区放置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材料。
  (七)建设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在每个大型工地设置宣传板报、宣传标语,对所有工地的建筑工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支持在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八)水产畜牧部门负责渔船主及外来渔民工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所有渔港内设置宣传板报、宣传专栏、宣传标语;每年对船主进行培训,在日常执法工作当中,对渔民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力求每一位渔民每人一份宣传材料,每一张渔船张贴一张宣传画。
  (九)人口计生部门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咨询检测服务。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放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在计划生育业务机构设立防治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栏。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公安、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套推广使用。
  (十)文化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在城乡文化娱乐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播)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基层文化馆(室)、图书馆(室)等场所,结合文化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创作艾滋病防治宣传节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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