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从2011年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市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休闲旅游等复合经营的林下经济达到5.5万亩,产值3亿元。2011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4万亩,产值1.7亿元;2012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4.5万亩,产值2.1亿元;2013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5万亩,产值2.4亿元。2014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5.3万亩,产值2.7亿元;2015年,林下经济面积达到5.5万亩,产值3亿元。(详见附表)
三、发展模式
结合我市森林资源、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如下模式可选择推广:
(一)林禽模式。在郁闭的林下饲养鸡、鸭等,放养、圈养均可,每年可养3-5茬,技术简单,群众易接受,市场潜力大,收益可观,是发展林下养殖的首要模式。
(二)林畜模式。在林下可规模饲养肉猪、肉牛、奶牛、山羊等圈养、放养均可,饲草、饲料来源广,技术比较成熟,市场前景广阔,产值高、效益好,是林下养殖的重要模式。
(三)林蜂模式。利用林果花期,在林下箱养蜜蜂,蜂蜜质量好,市场前景好。
(四)林菜(瓜)模式。根据林间光照程度和蔬菜的需光特性,选择种植种类,也可根据林间光照和蔬菜需光二者的生长季节差异选择种类。如在中幼林套种西瓜、甜瓜、南瓜等,或利用冬春季节林间的光照种植蒜苗、菠菜、葱等蔬菜,销售容易,效益良好。
(五)林药(名贵花卉)模式。在林下种植较耐阴的中药材,如金银花、鸡骨草、白芍、板兰根等中草药或金花茶等名贵花卉。技术简单、收益可观,但种植时要与医药部门搞好协商,保障销路。
(六)林草模式。适宜在郁闭度80%以下的林地发展,可选种类有紫花苜蓿、黑麦草等优质饲草,年收3茬,可出售鲜、干饲草,也可放养畜禽,每亩年收入500元以上。也可在林下种植园林绿化的草坪,收入较高,但要找好销路。
(七)林游模式。适应现代人亲近自然的愿望,沿交通干线或城镇近郊发展休闲、餐饮于一体的森林旅游。特别是我市沿海地带、市区郊区的林地(或红树林)发展休闲观光旅游、餐饮业。要注意做好规划,做好宣传,提高知名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林下经济,就是充分利用林荫之下的土地资源,发展种植、养殖、休闲旅游等多种产业,实现农林牧游资源共享、经济共赢的复合经营模式。林下经济可以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荫优势,进行立体复合经营,为生物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空间,为观光旅游提供休闲的自然环境,实现农、林、牧、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发展。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林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且我市地势平坦,气温适中,雨水充足,自然环境迷人,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生态、环境保障。我市农民有在林下种养经营习惯,基层农林牧技术机构较为完善,为发展林下经济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过近年的建设,各地已初步建立了生产、供应、销售体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具体行动,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城乡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要加强对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以点带面,辐射推广。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领导,成立北海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