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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7号)的精神,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北海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市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机构
  成立北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市辖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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