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制度审查机制。对制度的完整性、合法性、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找出现有制度的疏漏、缺失和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制订堵塞制度漏洞和缺失的措施。
5.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制度执行的评估工作,综合分析制度执行情况。年内对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一次评估,重点评估2007年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检查年”、“推进年”、“巩固年”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为:(1)制度建设组织领导情况,即对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组织力度,包括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重视制度建设的情况,制度建设检查年、推进年、巩固年活动中部署、检查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否符合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包括修订、完善和建立制度的情况,是否找准了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是否制订了防控廉政风险的举措和制度等。(3)制度建设质量情况,即所制定的重点制度的质量,包括合法性、严谨性、规范性、廉洁性、适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情况。(4)制度执行情况,即制度执行的措施和力度,包括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制度执行效果是否显现、制度执行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社会满意度如何,对党员干部不执行或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和追究情况等。综合评估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和年底市里组织检查考评的方法进行。
三、工作步骤
“制度执行巩固年”活动2010年5月开始,201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全市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6月至10月)。抓好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开展“制度执行巩固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清理修订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工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巩固制度执行成果。以制度建设情况综合评估为载体,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市纪委(监察局)将于第三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通报结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11月至12月)。全市各单位总结分析、综合评估制度执行“检查年”、“推进年”、“巩固年”活动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度执行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系列年”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纪委汇总全市情况后将向市委、省委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