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管理的环卫公厕共33座,全部移交给相应的属地管理。
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按实际测量面积和经费原渠道由市财政局划转两区两镇绿地管理所。
(五)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的两河三岸管理工作,按环境卫生属地管理的要求,移交给两区绿地管理所管理,相应的人、财、物也随同一并移交,其中有51人安排到河东绿地管理所,有26人安排到河西绿地管理所,管理经费按原渠道由市财政局统一划拨给两区绿地管理所。
(六)按照“一把扫帚扫到底”的环境卫生属地管理要求,各属地环境卫生责任范围严格按照划定的行政区域执行,三亚东河水域环境卫生由河东区管委会负责,西河水域环境卫生由河西区管委会负责。全市近海海域及沙滩卫生保洁由与其相连的陆地管辖责任单位负责。三亚湾绿地、沙滩及近海海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别由河西区管委会和凤凰镇管理。亚龙湾三不管地段近海海域及沙滩卫生保洁由田独镇负责。
(七)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要按照《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府办〔2009〕295号)要求,加强对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监督,并在园林环卫业务上给予属地技术支持。
三、组织实施
(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把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移交属地管理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凤凰镇、田独镇等单位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区镇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河东区管委会、河西管委会、凤凰镇、田独镇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好移交过程中人员思想工作,确保园林环卫队伍稳定,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同时要注意交流新情况、新问题,对属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河东、河西、凤凰、田独绿化管理所的人员划转调整接收由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凤凰镇、田独镇与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交接手续,并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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