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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三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配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市开展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和不足,加强长效管理,及时将《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科工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机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水务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督促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依法关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并加大闭库管理;电力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二)加大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相关部门要分阶段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保护环境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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