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卫生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3、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力争完成95%以上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市卫生局负责)。
4、进一步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市妇联负责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按期完成省下达的2010年工作任务(市卫生局负责,市妇联配合)。
5、农村孕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10年目标人群为6843人,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服用依从率达30%(市卫生局负责)。
6、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对目前我市现有和当年新发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力争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市卫生局负责,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镇、农场配合)。
7、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项目500座,提高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同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市爱卫办负责)。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每名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补助300元,项目覆盖我市全部农村孕产妇(市卫生局负责)。
9、加强健康教育。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70%,农村达到60%(市卫生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配合)。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落实《三亚市区域卫生规划》和省有关区域性重点医疗机构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中医三期和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2、探索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市卫生局负责)。
3、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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