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出台《三亚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建立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体系,实现基本药物按中标价销售,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市药监局配合)。
3、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负责)。
4、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今年完成农村卫生院工作用房新建1500平方米、改造1200平方米,推行对卫生院(农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1)对社区、农村卫生院重新定编定岗,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编办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2)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计划。委托海南医学院培养10名本科大学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安排20名基层卫生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进修,时间不少于4个月(市卫生局负责,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技术帮扶力度。探索市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办院、托管等形试,今年争取完成1-2家试点。严格执行城市卫生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之前必须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市卫生局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市财政局负责,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实施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完善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和医德医风档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市卫生局负责)。
6、制定和完善考核标准。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带经费的绩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7、开展首诊负责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推广适宜技术,今年推广适宜技术15项以上,重点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市卫生局负责)。
8、开展农村卫生院“安居工程”建设。今年完成农村卫生院80-100套周转房,积极组织卫生院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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