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10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2011年全市六镇全部按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100%的行政村建成志愿消防队;2012年前,所有镇要按“一队一站一车”标准组建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所有社区和行政村按“一村(站)一队一泵”标准建成消防服务站或志愿消防队。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派出所要依法按照《海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规定做好辖区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2010年,市政府将组织公安、住建、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公安消防局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打造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合同制文职雇员队伍的建设,确保2011年前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不少于15人。2012年前,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不少于20人。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集中梳理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要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并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要进一步落实建筑装修材料和消防产品检测工作,加强在建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把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市公安消防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和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2010年起,完善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服务。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公务网开设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