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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际合作,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坚持合理布局。立足我省农业生产区域特点,发挥山西种子产业比较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企业布局覆盖全省农业生产,作物布局兼顾主要农作物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布局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统筹结合。

  (五)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种业基本建立起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突破性优良品种10~15个;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长期稳定的玉米、小麦、马铃薯、杂粮、瓜菜等作物种子生产基地100万亩;整合培育20~30个种子骨干企业,打造5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力争有1~2家成为上市公司。

  三、主要任务

  (六)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种业创新体系。

  进一步明确种业科研分工,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商业化育种重点由种子企业承担。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全部实现“事企脱钩”。

  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全面加强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为种子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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