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海宁中国皮革城等76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续确认海宁中国皮革城等76家市场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浙工商市〔2012〕3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规定,经市场申报,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委员会审议,省工商局决定,延续确认海宁中国皮革城等76家市场为2011年度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其中,延续确认海宁中国皮革城为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杭州朝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等20家市场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杭州松木场农贸市场等54家市场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瑞安市东门菜市场降星确认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三年(2012-2014年)。

  希望上述市场珍惜荣誉,不断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档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市场信用建设,加强对星级市场的动态指导和长效管理,积极推动我省商品交易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度延续确认三星级以上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

  五星级市场(1家)

  海宁中国皮革城

  四星级市场(20家)

  杭州朝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杭州大关西三苑农贸市场

  杭州叶青兜农贸市场

  杭州拱宸桥农副产品市场

  杭州江南家私市场

  杭州凯巨电脑市场

  宁波江东现代家居商城

  温州文化商品市场

  温州经济开发区汤家桥农贸市场

  温州汽车城

  温州二手车交易市场

  诸暨市祥生新世纪综合市场

  绍兴家天下家居生活广场

  嘉兴市汽车商贸园

  嘉兴建材陶瓷市场

  湖州江南汽车城

  衢州市东方家私市场

  衢州市新凤朝建筑装饰材料市场

  路桥中国日用品商城服装批发市场

  浙江时代电子市场

  三星级市场(54家)

  杭州东新农贸市场

  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