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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银监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安局自助银行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银监会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安局自助银行的批复
(内银监复〔2011〕6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你行《浦发银行包头分行关于在包头市公安局办公楼西侧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浦银包发[2010]7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安局自助银行,营业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包头市公安局办公楼西侧。
二、
核准该自助银行的业务范围为:人民币自助存、取款,转账,查询及修改密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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