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榕商文[2012]2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商贸行业参赛窗口单位: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9周年纪念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3月4日,省、市将联合在五一广场举办“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启动仪式。省委文明办近期也将部署开展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各单位要在3月5日前后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社会志愿服务领域,推进慈善捐助、环境保护、科学普及、人文关怀等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机关要起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发动共产党员、机关干部志愿深入到共建单位、共建社区开展环境整治、秩序维护、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参赛行业、窗口单位要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创雷锋式示范窗口,雷锋式服务明星等让群众满意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在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各类实践活动的同时,要通过举办各类学雷锋座谈会,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