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2012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16号)
正定县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市区2012年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市区2012年土地储备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建设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加快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为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依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市政府令第16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38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2011年土地储备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18号)等文件。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计划、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创新机制、优化程序、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应收尽收,未收先控”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重点区域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居住环境改善等工作,加大土地收购和征收储备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完成2012年土地储备任务目标。
三、具体任务
(一)全年收储任务共计23678亩,具体任务如下:
1.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计划收储企事业单位1988亩;
2.市国土局农用地转用、征收6484亩;
3.市内辖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收储3265亩;
4.市内辖区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危陋住宅区改建项目计划收储28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