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商务安字〔2012〕5号)
各区县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商务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关键一年,还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召开,首都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商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全市商务部门和商业经营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平安北京”、“平安商务”建设为己任,全力以赴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12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强基础、理机制、保安全”为目标,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和《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为主线,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为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商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积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科学安排,全面部署,扎实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