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个,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29万人,计划投资2228万元;
2.海河堤工程项目11个,修建标准海河堤16.9公里,计划投资13258 万元;
3.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个,建设渠道防渗40.76公里,计划投资3000万元;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个,投资174万元;(五)重点农田水利项目2个,面上农田水利维修工程等145处,主要建设三面光支斗毛渠防渗117公里,渠道清淤283公里,维修、加固塘坝35个,计划投资3479万元;
5.中小河流治理、水毁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等项目17 个,其中修复渠道18.7公里,疏浚河道5.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3平方公里,计划投资3181万元(详见附件1~8)。
(三)任务分解。
1.市本级:总投资75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00万元,自治区资金2280万元,市县配套1128万元。
2.合浦县:总投资122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70万元,自治区资金4316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4131万元。
3.海城区:总投资8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1万元,自治区资金412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337万元。
4.银海区:总投资30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8万元,自治区资金1900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489万元。
5.铁山港区:总投资16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5万元,自治区资金256万元,市县配套和群众547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 部署发动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3月前)。
开展调查摸底,研究编制2010~2011年度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冬春水利建设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项目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冬春水利建设工作抓紧、抓实,逐步推向高潮。我市根据县区冬春水利建设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检查督导,以确保灌区渠道清淤等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2011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3月底前完成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年度任务。
(二)工程扫尾及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4月-5月)。
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扫尾及自查验收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春耕灌溉用水需要。在如期如实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各县区政府、各项目单位要将自查总结材料报北海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北海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开展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