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各文化局负责县区政府配合)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再补种55735人左右(其中合浦县补种46716人,海城区补种4796人(含市直单位3691人),银海区补种2274人,铁山港区补种1949人),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各县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为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 0.3 万户(其中合浦县完成0.1万户;银海区完成0.1 万户;铁山港区完成0.1 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各县区政府、市卫生局、残联、民政局负责,市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配合)
12.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配合)
(2)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为项目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配合)
(3)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
(4)启动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临床救治基地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配合)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3. 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区政府、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2)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重点加强县医院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 4 名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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