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集贸市场“市斤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集贸市场“市斤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北海市集贸市场“市斤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我市集贸市场部分固定摊点使用“市斤秤”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4月至12月在市辖集贸市场开展固定摊点在用“市制”计量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集贸市场部份经营户使用“市制”结算单位的电子计价秤(简称“市斤秤”)的集中整治,建立起从销售到使用全过程监管链条和责任追究体系,以建立诚信计量体系为核心,全面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有效规范集贸市场计量行为,推动北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集贸市场在用小型衡器整治。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集市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集贸市场使用的小型衡器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引导经营户正确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的计量单位。到12月1日前,南珠市场、北京路水果市场等市辖集贸市场固定摊点“市斤秤”问题基本解决。(市国资委、各市场管理中心牵头)
(二)经营销售小型衡器整治。严格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型衡器等计量器具进货渠道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及私自改制计量单位等超范围违法行为;对“缺斤短两”问题突出的市场加强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严厉查处销售无制造许可证、无制造商、无产品铭牌的计量器具,打击假货流通渠道。到8月31日前,经营销售小型衡器的单位和个体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市质监部门牵头)
(三)生产制造小型衡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小型衡器或无制造许可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铭牌计量器具等制假黑窝点,依法查处生产制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小型衡器;依法查处私自改制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全面推行集贸市场诚信计量承诺书制度,推动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引导经营者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市质监部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