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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许可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七)稽查科。
  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抽验工作,并发布质量公告。
  (八)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含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单列编制2名),后勤编制2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
  (四)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海市商务局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商秩发〔2009〕571号)执行。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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