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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后勤编制2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长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1名。另配市安全生产监察员2名(正科长级)。
  五、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负责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表

  2011年4月印制
名  称编制数领导职数
小计行政事业后勤小计正处长级副处长级正科长级副科长级
局领导33  312  
办公室64 22  11
安全生产协调科22  1  1 
工商企业监督管理科22  1  1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22  1  1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22  1  1 
宣传教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22  1  1 
监察室11  1  1 
合 计2018 21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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