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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安全生产协调科。
  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定市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安全生产责任;联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方面有关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协调、督查市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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