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临汾市分行设立车站街自助银行的批复
(晋银监函〔2011〕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自助银行的请示》(临中银报〔2010〕119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设立车站街自助银行,住所为“山西省临汾市车站街中段(临汾粮食转运站家属院)”,名称为“中国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按期开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