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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上海的地震监测发展已实现从单台到台网、从模拟到数字的根本性转变。到目前为止,本市已初步建成上海数字测震台网、数字强震动观测网、地震前兆台网、地震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与之相配套的先进的上海防震减灾技术支撑系统基础设施工程和市综合深井地震观测系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正在实施。

  2.地震监测速报能力不断增强。依托较为完善的地震台网,通过不断优化地震信息处理系统,本市的地震监测速报能力进一步提升。目前上海区域的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地震定位速报时间达到12分钟以内,上海地区网内地震自动定位速报时间已提高到5分钟以内。震后趋势判断进一步科学化、程序化。

  3.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市地方防震减灾法规体系。继2001年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2003年发布《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后, 2010年1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施行,使本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制化管理迈上了新台阶。

  4.震害预防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强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不断提高震害预防能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新建、改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逐步开展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鉴定加固工作,使本市建筑工程抗御地震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同时,本市完善抗震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抗震防灾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上海隐伏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丰富了城市震害防御基础资料。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逐步走向社区,全市建立了30所防震减灾科普特色示范学校,市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科普知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5.应急救援能力有了一定提高。应急预案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框架;组建了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及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与华东各省地震部门建立了地震应急协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地震应急综合能力。完成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整体规划,首个大连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已完成。地震应急演练日趋常态化。开通了“12322”防震减灾公益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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