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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健身场地设施显著增加。建立健全市、区(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到2015年,各区(市)建成相应规模的多功能体育中心,各乡镇(街道)规划并逐步建设小型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现“一镇街一中心”(含健身指导、体育设施、体质测试、团队组织于一体的活动中心),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300个健身苑,行政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市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力争达到5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

  4.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体育协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的作用。推动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形成广泛覆盖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5.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开展经常性、普遍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国民休闲汇休闲健身周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提高各类人群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6.科学健身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群众健身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市全民健身服务指导中心每年向社会推荐健康、有益、新兴的健身项目,并建立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健全各区(市)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市常住人口的1.7‰。开展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区(市)应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组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各乡镇(街道)应建有综合文化体育站和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备专兼职人员,带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全面开展。

  2.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市民健康状况研究、市民体质监测制度,《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优秀率达到15%。定期公布国民体质和全民健身活动现状调查结果。

  3.推进体育健身活动。市、区(市)要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群众喜欢、广泛参与的比赛项目,动员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区(市)在“一区(市)一品牌”的基础上,达到80%的乡镇(街道)“一镇街一品牌”。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健身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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