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在南中环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晋银监函〔2011〕69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拟设立太原南中环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交银晋〔2011〕35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和《山西银监局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设立太原南中环自助银行,住所为“太原市坞城南路667号”,名称统一为“交通银行 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按期开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