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结合开发建设规划及各项重大投资项目开发计划,制定就业安置目标和计划,促进项目实施部门吸纳就业。改善融资环境,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发挥区内设备、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创办创业实训基地,为全市全民创业训练骨干和培养人才提供帮助。督促开发区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创业和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工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创业促进就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各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创业就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统筹城乡就业,改善就业环境,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援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扩大就业各项任务。
  市总工会、市总商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组织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士、企业家等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不断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全市“职工技能大赛”、“青年技能大赛”和“巾帼技能大赛”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创业之星”、“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评选活动,表彰先进,促进创业和就业再就业;为我市从业人员、青年、妇女、残疾人士、企业家等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
  三、设立一个办公室、五个工作组
  为便于创建工作的有序展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设立一个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黎达明
  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工作总方案;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2、统计和报告创建标准相关数据,组织创建工作考评活动;
  3、做好申报迎检工作;
  4、负责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抓好各组之间的协调和各组任务的督查。
  (二)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组
  组 长:黎达明(兼)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两区六镇、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市委、市国资委、市残联
  主要职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