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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管理机制创新工程

  1.建立和完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的城市管理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备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章法、推有动力的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市容管理常态化、标准化。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任务制度。市城管执法局带头开展干部定人包点活动,对全市60个市容管理难点进行包保,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在城管系统内广泛开展“走访流动商贩,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对全市流动商贩进行入户走访,帮助解决生活和就业困难,与百姓心连心。

  3.坚持建管并重。对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建设项目,广泛征求市政、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建成后及时传递相关档案数据,形成建管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解决建管脱节的问题。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提升年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报纸、电台开辟专栏,在电视上开设“天天说城管”栏目。立足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典型,报道成果,助威加力。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牵头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把各部门、各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奖励。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8日至2月29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有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和各区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四项工程,全力解决影响“发展”和“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巩固成果,落实管理责任制,实施长效管理。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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