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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设立三亚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三亚电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三亚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民航三亚空管站、三亚警备区、武警三亚市支队、市红十字会、三亚火车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减灾委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市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灾区开展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上级及市内外慰问团和核灾救灾工作组的有关接待工作。
  2.2.2市减灾委办公室
  承担全市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区的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将灾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并向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和帮助措施;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2.3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工作。
  市发改委: 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市财政局: 负责抗灾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水务局: 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业局: 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市林业局: 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以及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民航三亚空管站、三亚火车站: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空运、铁路运输和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铁路、机场设施。
  市卫生局:组织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三亚电信局:组织、协调灾区应急通信保障。
  市公安局:指导、协助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保卫重点目标,打击违法犯罪;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的工作。
  市教育局: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安排重大抗灾救灾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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