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市财政保证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服务性收费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形成收支两条线进行经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6元,到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0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原经费渠道核拨。
市财政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根据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需要,设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并根据财力可能逐年加大投入。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考核内容包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规范性、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结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的考核相关要求,卫生、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相互协调,定期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核拨经费以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和任免的首要标准,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并重的绩效考核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政府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职能部门任期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规划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涉及面广,需要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并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门要会同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制定本地实施意见和具体项目执行方案,落实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并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下拨上级补助的公共卫生专项经费,落实本级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