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适应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的运转模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四)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依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以点带面重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逐步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在实施和推广公共卫生服务中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能力。整合现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考虑,突出重点,逐步建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五)优化运行机制。
进一步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要健全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和中西医并举。
(二)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