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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村卫生院编制内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含院长)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金全额拨款。2010年以前,编制内公共卫生服务以外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金拨款比例不低于80%(育才、高峰卫生院全额拨款)。
  六、强化职责,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卫生全面发展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成立三亚市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卫生管理方针和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工作目标。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编办、人事部门要动态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制定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的聘用办法。发改、财政部门统一规划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制定农村卫生财政补助标准。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管。民政部门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计生部门要做好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药监部门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根据职责,细划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将任务目标列为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年终考核目标,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二)加大投入,多方面保障卫生发展经费。落实国家“医改”措施,多方面保障卫生发展经费。一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新增政府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政府负责其举办的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扶持重点学科发展,补贴政策性亏损等,专项补助公共卫生服务,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开展卫生院“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建设周转房。从2009年至2011年,在卫生院建设180套周转房。二是建设经济适用房。积极组织、引导、支持卫生院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开展职工住房建设。以个人出资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三是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条件的职工,由市政府纳入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统筹安排。通过今后3至5年努力,基本解决卫生院医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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