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20日前,完成迎接评估验收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召开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
(二)4月28日前,完成市对县、区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审计工作。同时,配合自治区审计组做好对我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的审计认定工作。
(三)4月30日前,完成市对县、区中职攻坚工作的评估验收及我市的自评自查工作。
(四)5月10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汇报电视专题片和职教攻坚成果图片画册的制作工作。
(五)5月20日前,完成评估验收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形成申请评估验收的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预审。
(六)6月,正式接受自治区的评估验收。
三、具体分工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要求 |
1 | 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召开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 | 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 | 4月20日前 |
2 | 对县、区职业教育攻坚经费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书,配合自治区审计组做好对全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的审计认定工作 | 市审计局牵头、财政局、教育局配合 | 4月28日前 |
3 | 完成市对县、区中职攻坚工作的评估验收及全市的自评自查工作 |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 4月30日前 |
4 | 市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业教育攻坚责任分工,做好本部门履行攻坚职责工作总结、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评估验收档案资料清单及收集整理分工具体见附表) | 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委办、工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审计局、扶贫办、地税局、教育局 | 4月30日前 |
5 | 制作评估验收工作汇报电视专题片和攻坚成果图片画册。 | 市教育局牵头,北海电视台配合 | 5月10日前 |
6 | 起草全市自查自评报告 | 市职教攻坚办牵头,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配合 | 5月15日前 |
7 | 完成评估验收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形成向自治区申请评估验收的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将申报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预审。 | 市职教攻坚办牵头,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配合 | 5月20日前 |
8 | 正式接受自治区的评估验收 | 市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 | 6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