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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承办与工业和信息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对相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
  (三)规划科。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指导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
  (四)科技科。
  负责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组织制订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计划;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产学研联合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有关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及技术标准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审核上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指导行业拟订产品标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投资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下达全市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组织申报自治区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和自治区财政产业调整资金项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及备案市级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协调重点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上报须自治区、国家审批、核准及备案的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性及事务性问题;汇总分析全市工业项目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措施;统计工业经济运行有关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引导,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制定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度机制,制订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组织重要的紧急调运;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推进企业减负工作。
  (七)中小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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