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北海市农村居民增收指导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北海市农村居民增收指导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011年北海市农村居民增收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任务,确保2012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指导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目标6023元,增长11%,力争达到6292.17元,增长15%以上。
(一)工资性收入增加300元
(二)经营性收入增加456元
其中:种植业增收30元
林业增收40元
牧业增收50元
渔业增收160元
(三)财产性收入增加30元(含土地征用补偿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增加80元
其中:粮食直接补贴3元
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5元
良种补贴3元
扶持或扶贫款3元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种植业增收工程:新增设施高效农业4000亩;年内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23万亩,产量37.5万吨以上,推广超级稻25万亩,新增5万亩;年内种植蔬菜面积52万亩,产量68万吨,建设南菜北运基地;年内种植甘蔗面积40万亩,产量220万吨,实施甘蔗现代产业技术,平均提高甘蔗单产0.3吨以上;年内种植水果面积23.7万亩,产量9吨,实施优果工程,大力发展夏橙、鸡嘴荔枝、火山香蕉等水果种植;落实良种补贴、粮食直补、超级稻生产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推广高效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节本增效农业技术;推广种植优质超级稻、优质玉米、木薯等,提高农产品优质率、产量和农产品竞争力;创建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市,促进特色农业设施化和集约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二)实施林业增收工程: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所造林木2.5万亩,至2011年已满8年,进行林木采伐直接增加农民收入。除去因病、虫灾等原因提前采伐的1.2万亩外,其余的1.3万亩采伐可带来收入3900万元;落实各项政策性补助带动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