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区域经贸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规定,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研究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并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建议,承担我市参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越“两廊一圈”等次区域经贸合作的具体工作,指导和服务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贸易、投资及其他合作事务;研究提出发展面向东盟的商务总部经济和对越跨境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关系的发展;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
(九)边境贸易管理科。
配合市口岸办协调口岸联检部门,推进口岸发展相关事宜。拟订全市边境贸易发展规划,协调边境贸易管理关系,完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编报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边境贸易经营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负责边贸码头的管理工作。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理市本级各类商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担商务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有关审批工作的协调、催办、督办工作。
(十一)口岸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口岸建设工作,制定口岸管理的措施;负责口岸设立、撤销、重新启用、恢复运行的审理上报;协调口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拟订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招商协作科。
负责拟定全市性招商引资计划和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招商推介、投资考察、项目洽谈和项目签约工作;汇编招商资料和项目、管理北海投资网站,参与拟定招商引资政策;负责策划、组织实施重大招商推介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组团参加在国内(境外)的招商促进活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县区、经济园区招商促进机构的招商工作和招商业务培训;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
(十三)投资促进科。
负责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调查了解、反映项目开工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建立项目档案;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编印招商项目进度简报;组织拟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负责招商引资奖励工作,承办社会引资人申请招商引资奖励具体事宜;参与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及招商考察、项目洽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市招商系统的评先表彰工作。
(十四)区域合作科。
负责本市对国内友好城市及地区的友好往来工作;组织拟定参加区域协作活动方案,负责异地商会(投资协会)和外省市驻北海办事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财务科。
执行中央、自治区下达及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负责协调专项资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编报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
(十六)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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