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联合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上路检查,以辖区各重点乡镇以及摩托车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严重、事故突出的路段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涉及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行动期间,各县、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
3.加强日常管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辖区摩托车分布情况及交通违法特点,整合辖区公安机关各警种警力,采取设点和巡逻的方式,对县城、圩镇、城乡接合部、重要国道、省道等摩托车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严重、事故突出的路段进行定期和突击检查,从严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摩托车上路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装载、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涉及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摩托车搭载3人以上的交通违法,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厉打击违法嚣张气焰。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的道路、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并注意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健全常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摩托车违法装载和超员的违法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周密工作部署,强化检查督导,保证各项工作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跨度长、活动多、工作要求高。因此,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安排,对专项整治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并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并举、齐头并进,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整治期间,各县区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bhjjzd@163.com,传真:2071251,联系电话:2091922),于8月31日前上报整治阶段性总结,11月2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